民國100年1月1日兩岸經濟合作協議(ECFA)簽署成立。經過這段日子以來,不斷有人提起ECFA雖然已簽署,但是其有效性似乎不如預期。其實除了隱含台灣各政黨在兩岸關係或大陸政策的種種扭曲架構下,真正彼此兩岸的人民有在這簽約中得到利益嗎?
對於馬政府而言,一直鼓勵台商們到大陸發展,確實ECFA有吸引到台商們前往,但往往事情並不是馬政府想像中的那樣簡單。尤其我們台灣擁有很多專業技術都與智慧財產權有關,光這項我們台灣就非常沒有保障,以真實到大陸投資台商抱怨說大陸政府都不守法,兩岸簽投保協議也沒用,專業技術陸續被仿冒、專利所有權被奪、工廠被強佔、告贏的訴訟也不執行,損失難以估計,甚至丟了性命也有……
我們以農業專家楊馥成為例表示,中國是仿冒大國,雖然表面上是有法律保障但事情發生時,中國大陸地方保護主義盛行,談什麼智慧財產權保障都不可能,簽什麼協議都沒用,他自己的專利在中國不但被侵占還被仿冒,損失上千萬逃回台灣至今仍投訴無門!
想想看,往往身邊的人跟您說到大陸投資多好賺~多好賺~那只是一時假象,有多少中小企業在大陸投資被騙沒被報導出來?大陸政府不斷的複製我們台灣成功法則;不斷地強奪我們人們的智慧權,在馬政府還沒真正解決這一切時,等於是把台灣的智慧權送到中國大陸,讓台灣產品山寨化,送羊入虎口。這樣的您敢前往嗎?也許是夢一場~
文章來源 VICA
圖片來源 Dr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