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球關注著今晚的歐洲高峰會,期待著德法推出的新歐盟區條款可以過關,為全球帶來經濟的聖誕佳音時,各位投資人有沒有想過,即使歐盟高峰會順利結束, 歐盟組織條款修改通過,得以懲處破壞預算規定的成員國時, 那麼接下來呢? 高峰會的下一步為何?從中長期投資的眼光來看,這才是更值得投資人思考之處。
歐洲高峰會的最後協議雖然能判定歐元的去留,但是歐盟條款議題的通過,卻不代表從此會一帆風順。 別忘了,即便與會的各國領袖同意德法的歐盟條款變更,對會員國有自動制裁機制與預算控管權力,但後續還有長達三個月的作業期, 其中多頭馬車的政治角力與各國國內的通過與否,都將帶來變數。
另外在歐債紓困部分,除了有可能強化擴大既有的EFSF(歐洲金融穩定基金,約4400億)外,有可能加上德法所提的ESM(歐洲穩定機制,約5000億),也都在此次會議上將受到考驗。
如果週五的高峰會一切順利的話, 後續的條款也順利補足通過,一切會在明年的三月後生效。 不過,回顧歐盟的章程發展,光是一個里斯本條款,就花了將近10年時間, 那麼在未來短短的三個月內,有可能火速通過後續的修正細則嗎?
接下來的發展有可能是:
歐盟條約的修改可能性大
由於歐債問題已經嚴重到非做調整不可,因此就連原先極力反對任何變動的愛爾蘭政府也發表聲明將不會阻撓。而歐盟區內不屬於歐元區的10國也似乎準備好要接受這被迫的改變。英國,荷蘭,丹麥的政治領袖也都表明不會杯葛。
不過即便通過的機率大,但如同英諺: The devil is in the detail(惡魔藏在細節裡), 以下有兩點仍是充滿十分大的變數:
1. 面對破壞預算規定的會員國,會有怎樣的自動制裁呢?
梅克爾與薩科吉在周一所發表的文件中,並沒有任何的細節條款。 雖然之前對於這項議題,有建議終止歐盟補助,或徵收罰金等因應措施,或取消投票權等,但重點是誰有權來執行呢?
2. 17個歐元區國家與另外10個非歐元區國家之間的關係定位要如何?
在德法所提出的計畫中,歐元區會員國每個月要定期開會一次,這將造成其他非歐元區國家淪為次等國家,在發言權與決策上可能受到限制。波蘭政府因此發表聲明認為這可能加深彼此的裂痕。英國則要求在這項計畫中,白紙黑字寫下非歐元區參與決策的權利。
上述的這兩項變數,都將勢必衍生出更多的協議與交涉,而這對之前設定的三個月時間表來說,恐怕是難上加難。不過值得高興的是 S&P的調降反倒是帶來正面的力量,讓歐盟區可以快速地朝整合發展。
然而此項變更,最後還是得面對各國民眾的反應。 以愛爾蘭而言, 有可能就在國內發動公民投票來表決此事, 因此歐洲整合之路難, 可說是如李白詩中所言,難於上青天。
文章來源: spiegel
2011年12月8日 星期四
高峰會的下一步呢?
於
下午2:07